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三明市台江医院司法鉴定所登记的决定
时间:2022-09-02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三明市台江医院: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五条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等规定,经依法审核,同意三明市台江医院司法鉴定所登记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业务范围为:法医精神病鉴定(0301精神状态鉴定、0303民事类行为能力鉴定、0304其他类行为能力鉴定、0305精神损伤类鉴定、0308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三明市台江医院司法鉴定所为非法人组织,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三明市台江医院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福建省司法厅
2022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zxwj/tfwj/202209/t20220901_5985727.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2-09-02如东县司法局三举措助力市场主体健...
- 2022-09-02无锡市司法局“一二四”深耕基层党...
- 2022-09-02通州“四强四重”推动行政复议工作...
- 2022-09-02常熟“3+”花式提高普法质效
- 2022-09-02大丰扎实开展园区“法治体检”
- 2022-09-02如东紧盯“五零”目标高效解纷
- 2022-09-02沁水县开展铁路沿线风险隐患排查工...
- 2022-09-02漫解新规丨国务院最新发布“行政检...